写在开头:
今天就分享一篇刊登在深圳书法院公众号的文章。黄惇先生谈书法。很有意义。文章特别好。红色为我的解读批注。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一些启发。
八十年代中后期,有些朋友想套用西方艺术理论概念为书法下定义,什么“视觉艺术”、“造型艺术”,还有好长好长的“什么艺术”。有的有道理,有的非常勉强,作为一个中国人,我看不懂,也听不明白,也无法同我钟爱的书法艺术对上号。(事实证明,书法专业还是借鉴西方艺术学习量化教学。利弊都有)
有朋友提出,书法是线条对空间的分割。我善意地回答,不行,难道心电图也能叫书法?当然,这些朋友的原意是好的,是想探索书法的本质。但是用外国的眼睛看中国的事情,常常只能是“瞎子摸象”。我也想这些问题,不过,我做不了那种定义,我只是想书法的诸因素中去掉什么才有可能完全不是书法呢?
我想书法如果抛弃了“笔法”这一内核,就不再是书法了。
笔法第一,
结字第二,
章法再其次,
墨法又次之。
这些关系在学习、创作中不能颠倒。
有学者大谈结字第一,笔法第二。
那你去写钢笔字好了,要毛笔干什么?几十年来“左”的思想(编注:即激进、前卫、西化的书法思想)在书法教学中贻误甚多,现在应该到了反省的时候了。(这个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)
当然,这是一个学术问题,不可能在这里用简单的几句话谈清楚,但我有一个观点,应该在这里说一说,那就是:
我们的书法不要只为迎合洋人,如果为了普及给洋人看,迎合他们的审美习惯,高级就会变得低级。这样的例子太多了。(文化自信就是这个道理)
予自幼学书,至今六十余年矣。初习楷,临柳、欧。稍长,随时风学篆隶北碑,略存形模。及读米襄阳《海岳名言》,谓“石刻不可学”,“颜柳挑踢乃丑怪恶札之祖”,始知前学徒费岁月。又读董思翁《书品》,其皆论晋以来笔法流变,深入三昧。往日疑滞,一时顿释。因悟清人得之金石,失之写意;得之篆隶,失之行草;得之拙重,失之风流。若以用笔论,凡包安吴、康南海皆碑眼看帖,离古人远甚。
时出版渐精良,得博观古代名迹印本,窥其笔法,清理脉络。因以老米为门径,上追右军、大令,大令,旁涉东坡、觉斯,心摹手追,在离合之间,书风遂大变。自谓革面洗心,比之禅语,如哪吒拆骨还父,拆肉还母,粉碎始露真身。戊辰初夏,予刻“王谢堂前”一印,转刘梦得意而用之,印侧跋云“书不入晋,便为野俗”,志入山阴之道耳。时年四十有一,为予书之转捩也。是时,尊碑贬帖之风仍炽,予趁时代之变,撰述讲习,挽狂澜,张帖学,为休明鼓吹,冀帖学复兴,超越清代。忽忽近三十载,今天下帖学大盛,甚慰予怀。
(他的学习历程,还是可以的,难得听一下名家如何学习,很有启发)
吾师陈大羽先生尝教以“寂寞之道”,又嘱“为学不作媚时语,闻道方悟勤为师”。予恪守至今。夫扬子曰:“书为心画。”画者写也,写其心,写其神。故以心神相寄于书,得好书常有不让古人之思,神与古会,不亦快哉!
风骚者,诗也;风神者,情性也;风华者,才貌也;风骨者,笔力也,皆书中所寓深意,故当静观。忆昔时家中每有好风,长辈辄云:风先生来矣。风先生姓吉讳亮工,祖父之师,祖母之养父,晚清扬州大名士,诗文书画,皆卓尔不群,人谓八怪之后唯此一人。予自号风斋,颜斗室曰风来堂,今复以“风来”冠予书印展,皆志不忘也。
甲午立秋于风来堂 黄惇
原文自公众号:深圳市书法院。
全文说的还是很好的,观点明确,文采飞扬!
好了,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吧!祝大家日日精进!
(完)